乌鲁木齐“十佳律师”先进事迹
——记新疆国通律师事务所 张新生
张新生律师一九六九年参加工作,在部队当过兵,在国有企业从事16年的保卫及法律顾问工作,一九九0年调到乌鲁木齐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执业至今。一九九二年底任该所主任兼党支部书记。现为新疆国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书记。自治区律协、乌鲁木齐市律协理事。连续五年被评为乌鲁木齐市司法系统先进工作者,二00二年被评为自治区优秀律师。
张新生律师执业以来,先后担任自治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自治区百货公司、自治区五矿进出口公司等三十余家大中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积累了一定的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在诉讼领域,代理了民事,经济及刑事辩护案件近三百余件,用事实和法律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委托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在房地产买卖,信用证纠纷、合资企业纠纷、地边贸纷等律师新业务领域,也有成功的案例。
张新生律师自一九九二年底担任乌鲁木齐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及后来的新疆国通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十年间,能够严于律己,宽以待遇人。为事务所的建设和发展,不计较个人的得失,在全所同仁的鼓励和支持下将所该建设成为市属国资所的骨干所,并获得自治区文明律师务所的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