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十佳律师”先进事迹
——记新疆鼎信律师事务所 杨桂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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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桂尧同志是1989年9月从事律师职业的。1993年初,他被评为三级律师。1994年9月,他与其他三名合伙律师共同创办了乌市鼎信律师事务所。从业十二年来,他累计办理各类案件700余件,先后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0多家。杨律师执业注重信誉,讲求认真,多次被评为市司法系统进行个人,以及局和市级机关优秀党员,1993年被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的称号,1996年被评为乌鲁木齐市优秀律师。1997年在区司法厅“十岗百优”评选活动中,被授予优秀律师称号,1999年被评为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优秀律师。今年经全所律师一致推荐为乌市十人士律师。
一、讲信誉、尽职责
律师的职责是维护法制,匡扶正义。这就要求律师必须具有对人诚实,办事尽责的品格。杨律师以此作为自己努力的方向。对当事人,他热情接待,细心询问,耐心解答;对受理的案件,他认真阅卷、查证,做到胸中有数,手中有据;开庭中,他重事实,依法律,讲公道,不压人,并在判决后积极协助当事人执行,尽量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服务。1990年10月,70高龄的孙某找到杨律师,反映60年代他在雅玛里克山建有两间平房,1988年雅山办事处土地管理所趁其不在家中,以其非法买卖房屋,转让土地为由予以没收,室内的木料、煤灰、家俱也没有了。他找了二年没有用。望着老人花白的头发和急切的样子,杨律师十分同情。受理此案后,杨律师前后七、八次上山向邻居和雅办调查,查明孙某卖房的事实不存在。杨律师认为政府的处理应以发生的事实为依据。同时从程序上由土地所处罚也是不合法的,致孙某房中财产丧失,更负有赔偿的责任。为了维护政府的威信,杨律师多次找雅办领导商议,希望雅办能退还房屋,但雅办领导只答应赔1000元,其他不能接受。这种情况下,杨律师代理孙某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判决由政府有关部门退还房屋,赔偿损失。胜诉后,杨律师又协助老人申请法院执行,终于赢得了公道。老人奔波了三、四年有了结果,激动地拿出400元感谢杨律师,被杨律师谢绝了。
二、讲认真、重质量
杨律师认为,凡事入门并不难,难得的是深造。律师在业务上只有求精,才能谈得上对当事人负责。对受理的案件,他认真查阅资料,不懂就问,虚心请教。1991年杨律师为一起贪污案的被告辩护,公诉人指控被告贪污公款11万元,用于购买外国护照,而法官也流露出板上计钉的态度。杨律师通过会见和调查,了解到被告管理的经营部名为集体,实为个体,开办单位并未投入任何资金,人员也系被告从社会上所聘。经向工商部门调查,工商部门也认为不能按集体对待。据此,杨律师提出无罪辩护的意见,经本所讨论得到支持。开庭审理后,杨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为法院所采纳,被告后来获得无罪释放。
律师需要不断学习,担任企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同时需要适应新情况,学习新知识。1992年开始,杨律师担任乌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的法律顾问。头一年拆迁办经常当被告,为了减少诉讼,他积极参与拆迁办的会议,共商裁决,并修改把关。杨律师发现拆迁办人员每人起草的拆迁协议、裁决等各不相同,并都用拆迁办文件印发,裁决常不列法律规定,很不严谨。于是杨律师在调查研究基础上,为拆迁办起草设计了《拆迁调查登记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裁决书》、《限期搬迁通知书》、《早请法院强制执行书》等规范性文件,统一了内容、要求和行文格式,减少了差错和混乱,也把自己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了出来。杨律师又针对国家91年制定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自治区92年制定了实施《细则》,而乌市仍沿用86年规定的情况,建议制定新的拆迁管理办法。拆迁办委托杨律师起草。面对新的课题,杨律师翻阅了十多个省市有关拆迁方面的法规和几十多本有关拆迁方面的书刊,夜以继日地起草出了一稿,之后又根据讲座意见,修改出第二稿、第三稿。经上报,市政府于95年3月12日以市政府第12号令颁布。今年杨律师又负责起草了《房屋拆迁补偿评估办法》,并根据国家新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起草修改乌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三、讲团结、求发展
合伙所筹备时,大家推举杨律师担任事务所主任。杨律师认为事业有成靠集体,办好一个所,关键在于要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严格的办所准则。他提出了“热忱服务改革,忠实维护法律”的办所宗旨和“对当事人诚实尽责,不乱收费;对业务精益求精,注重质量;对内部团结互助,不计得失”的三项办所准则,得到全体律师的赞同。为了落实三项准则,杨律师和合伙人又制定了办案收费制度、财务复核制度、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周五学习制度、案件讨论制度、对本所律师每年每人一次的出庭观摩评比制度和案件归档制度,并形成十项守则,使全所有了行为的规范。并根据自己办案经验,起草了《鼎信律师事务所诉讼程序要求》,对律师办理每一案件中应遵循的指导思想、诉讼目的、基本原则及把握环节、庭前准备和法庭调查要求等,均作出了明确的要求,为律师代理案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